更改对象的字体样式

使用对象的“字体”属性页,可以更改条形码和文本对象的字体样式。 对于条形码对象,这些选项仅会影响用户可读字符。

Closed打开“字体”属性页

  1. 双击所需的对象以打开“对象属性”对话框。 或者,从对象的上下文菜单中选择“属性”。

  2. 在“导航窗格”中,选择“字体”,以打开“字体”属性页。

除了使用“字体”属性页修改对象样式之外,还可以使用作为捷径提供的以下“文本工具栏”图标,来更改所指示的字体样式:

用于从下拉列表中选择新字体类型。

用于从下拉列表中选择新字体大小。

将“粗体”字体样式应用到所选对象的文本。 如果粗体字体样式当前已应用到该文本,那么单击此图标将会移除该字体样式。

将“斜体”字体样式应用到所选对象的文本。 如果斜体字体样式当前已应用到该文本,那么单击此图标将会移除该字体样式。

将“带下划线”字体样式应用到所选对象的文本。 如果带下划线字体样式当前已应用到该文本,那么单击此图标将会移除该字体样式。

将“黑底白字”字体样式应用到所选对象的文本。 如果黑底白字字体样式当前已应用到该文本,那么单击此图标将会移除该字体样式。

打开“颜色”选项,以指定所选对象文本的新颜色。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更改对象颜色

打开“颜色”选项,以指定所选对象文本背景的新颜色。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更改对象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