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物件

當您複製物件時,可以在範本上指定您要將一或多個副本放置到的位置。透過使用「複製」對話方塊,可以按以下其中一種方式複製物件:

關閉複製物件

  1. 選取要複製的物件。要選取多個物件,請在按住 ShiftCtrl 鍵的同時,按一下要複製的每個物件。

  2. 在「排列」功能表上,按一下「複製」以開啟「複製」對話方塊。或者,也可以在物件的內容功能表上按一下「排列」,然後按一下「複製」。

  3. 使用以下其中一種方法複製物件,並針對該方法設定屬性。

  4. 關閉垂直複製

    • 份數:指定要建立的副本份數。可以在輸入方塊中輸入值或使用箭頭來選取所需數字。

    • 位移:指定每個物件之間所需的垂直空間大小。指定正值時,副本置於原始物件下方。指定負值時,副本置於原始物件上方。

    關閉水平複製

    • 份數:指定要建立的副本份數。可以在輸入方塊中輸入值或使用箭頭來選取所需數字。

    • 位移:指定每個物件之間所需的水平空間的大小。指定正值時,副本置於原始物件的右側。指定負值時,副本置於原始物件的左側。

    關閉水平和垂直複製 (表格版面配置)

    • :指定您希望由該物件及其副本形成的欄數。可以在輸入方塊中輸入值或使用箭頭來選取所需數字。

    • 列數:指定您希望由該物件及其副本形成的列數。可以在輸入方塊中輸入值或使用箭頭來選取所需數字。

    • 水平位移:指定每個欄之間您想要的水平空間大小。指定正值時,副本置於原始物件的右側。指定負值時,副本置於原始物件的左側。

    • 垂直位移:指定每個行之間所需的垂直空間的大小。指定正值時,副本置於原始物件下方。指定負值時,副本置於原始物件上方。

    關閉複製到下一個範本

    • 份數:指定您希望將物件複製到的後續範本數。可以在輸入方塊中輸入值或使用箭頭來選取所需數字。

    • 如果指定的份數比文件中現有範本數多,則會提示您建立必要的範本。如果範本數超過指定的份數,則多出的範本上不會放置副本。

       

  5. 如果希望將副本連結到與原始物件相同的資料來源,請按一下以選取「克隆資料來源值」核取方塊。執行此操作時,如果更新了原始物件的資料來源值,則會更新任何副本的資料來源值。

  6. 按一下「確定」,以建立副本並關閉對話方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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