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 |
如果所選符號體系具有行高的符號體系專屬選項 (包括 2D 行高和/或 1D 行高),則此選項不可用。 |
使用「符號體系與大小」屬性頁面上的「高度」選項,可以指定條碼中條的長度 (即條碼上邊緣到下邊緣的距離)。最高條碼中條的長度不能超過頁面的完整高度,而最短條碼中條的長度不能小於 .001 英寸。
如果要使用接觸式掃描器 (如條碼讀取機),請不要指定太短的條碼。如果條碼的條太短,將很難使用接觸式掃描器掃描,因為多數人都無法在掃描過程中保持手部穩定,在條碼的邊界範圍內進行掃描。如果使用非接觸式掃描器 (如移動光束雷射掃描槍),則不會遇到此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