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原動作 |
可透過「編輯」功能表或按一下 圖示來存取「復原」命令,回復在編輯工作階段中執行的動作。要復原動作,請在執行了不想做的任何變更後,立即選取「復原」命令。如果要復原一系列動作,只需重覆選取「復原」命令,直至範本還原到您要的先前狀態。
如果某個動作可以復原,則「編輯」功能表中的「復原」一詞後面會緊跟著一兩個描述該動作的詞語。例如,如果執行的上個動作是將條碼物件新增至範本中,則命令將顯示「復原建立條碼」。
「復原」命令不能用於以下各項:
當您選取了「復原」命令後,「重新執行」命令會立即變得可用。這樣,您可以使用該命令來恢復剛剛復原的任何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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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復原動作,請按鍵盤上的 Ctrl+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