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齐对话框 |
使用“对齐”对话框可调整模版上所选对象的对齐方式和间距。 您可以使用以下方式之一访问此对话框:
在选择要对齐的对象后,从“排列”菜单中选择“对齐”。
在选择要对齐的对象后,从对象的上下文菜单中选择“排列”,然后选择“对齐”。
“对齐”对话框中的大多数选项专门用来将模版上的两个或更多对象彼此对齐。 因此,除非选中了两个或更多对象,否则,大多数选项都会被禁用(灰显)。 两个例外选项是“在模板上居中”和“在区域内居中”,可以对单个所选对象执行这两个选项。
您可以进行以下对齐方式设置:
以下每个描述都适用于“对齐”对话框和排列工具栏中的“水平”选项。 在您熟悉“对齐”命令后,可能会发现使用排列工具栏中的快捷按钮更加方便。
按钮 |
用途 |
---|---|
|
不变: 由于每个水平对齐选项都可不考虑垂直对齐选项单独设置(反之亦然),因此,可以使用“不变”选项使所选对象的水平位置保持不变,而只调整对象的垂直对齐方式。 工具栏上没有快捷按钮。 |
|
左对齐: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所选对象的左侧与所选主对象的左侧对齐。 |
|
中心对齐: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所选对象的中心与所选主对象的中心对齐。 |
|
右对齐: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所选对象的右侧与所选主对象的右侧对齐。 |
|
在区域内居中: 使所选对象在一个区域(如方框或者由水平线或垂直线界定的区域)内水平居中。 如果模板上没有其他对象,“在区域内居中”按钮的功能与“在模板上居中”相同。 |
|
在模板上居中: 尽管听起来可能相似,但此选项与中心对齐选项并不相同。 此选项不是将所选对象与所选主对象的中心对齐,而是与模板自身的中心对齐。 如果只选择了一个对象,则其水平中心将与模板的水平中心对齐。 如果选择了多个对象,则将这些对象作为一组进行水平移动,使它们的公共中心与模板的水平中心对齐。 |
|
等间距: 与允许选中一个或两个对象的其他对齐选项不同,此选项要求最少选择三个对象。 系统将对所选对象彼此间的相对位置进行分析,最接近模板左右两侧的两个对象的位置保持不变。 然后,调整位于这两个对象之间的对象的位置,使从左到右所有所选对象彼此间的距离都相等。 |
在您熟悉“对齐”命令后,可能会发现使用排列工具栏中的快捷按钮更加方便。 在您熟悉“对齐”命令后,可能会发现使用排列工具栏中的快捷按钮更加方便。
按钮 |
用途 |
---|---|
|
不变: 由于每个垂直对齐选项都可不考虑水平对齐选项单独设置(反之亦然),因此,可以使用“不变”选项使所选对象的垂直位置保持不变,而只调整对象的水平对齐方式。 工具栏上没有快捷按钮。 |
|
上对齐: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所选对象的上端与所选主对象的上端对齐。 |
|
中心对齐: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所选对象的中心与所选主对象的中心对齐。 |
|
下对齐: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所选对象的底部与所选主对象的底部对齐。 |
|
在区域内居中: 使所选对象在一个区域(如方框或者由水平线或垂直线界定的区域)内垂直居中。 如果模板上没有其他对象,“在区域内居中”按钮的功能与“在模板上居中”相同。 |
|
在模板上居中: 尽管听起来可能相似,但此选项与中心对齐选项并不相同。 此选项不是将所选对象与所选主对象的中心对齐,而是与模板自身的中心对齐。 如果只选择了一个对象,则其垂直中心将与模板的垂直中心对齐。 如果选择了多个对象,则将这些对象作为一组进行垂直移动,使它们的公共中心与模板的垂直中心对齐。 |
|
等间距: 与允许选中一个或两个对象的其他对齐选项不同,此选项要求最少选择三个对象。 系统将对所选对象彼此间的相对位置进行分析,最接近模板上下两侧的两个对象的位置保持不变。 然后,调整位于这两个对象之间的对象的位置,使从上到下所有所选对象彼此间的距离都相等。 |
相关主题